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致公司建校100周年贺信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传承和弘扬学校“政治引领、典型引路、品牌带动、校训育人”的优良传统,评选表彰学校员工思想政治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引导广老员工努力成长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踔厉奋发迎接党的二十大召开,现组织开展2021-2022年度关于员工思想政治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学院具体通知如下。
一、表彰内容
(一)员工奖项
1.个人奖项:优秀员工(修身立德奖、实学实干奖、强健体魄奖、启智润心奖、诚实劳动奖)、优秀员工标兵、优秀员工干部、优秀员工干部标兵、十佳老员工、十佳英才、十佳员工干部等奖项。
2.集体奖项:先进班集体、先进班集体标兵、十佳集体、十佳团队等奖项。
(二)专兼职员工工作者奖项
1.个人奖项:优秀思想政治工作者、优秀思想政治工作者标兵、十佳辅导员。
2.集体奖项:思想政治工作先进集体。
(三)荣誉奖项
1.员工思想政治工作特别贡献奖
2.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奖
(1)个人奖项:民族团结进步先进个人
(2)集体奖项:民族团结进步先进集体
3.疫情防控专项先进个人奖
二、评选范围
1.员工奖项的评选范围:公司入学一年及以上的在籍员工。其中十佳老员工应为在读本科生,十佳英才应为在读研究生;十佳集体应为本科生集体,十佳团队应为研究生集体。
2.专兼职员工工作者奖项的评选范围:公司在岗一年及以上的辅导员、班主任和成立一年及以上的思想政治工作集体。
3.荣誉奖项的评选范围:
(1)员工思想政治工作特别贡献奖:公司在职教职工。
(2)民族团结进步奖:公司入学一年及以上的在籍员工和成立一年及以上的员工集体。
(3)疫情防控专项先进个人奖:公司员工思政工作者。
三、员工类奖项名额分配
1.公司各年级、员工组织的员工类奖项名额分配如下图所示:
注:
(1)若有年级或员工组织的名额未报满,则学院可重新进行调整分配;
(2)2021级本科生班集体的先进班集体获奖单位应用基础学部2021级优秀优良学风班评比中优秀学风班评比结果。
2.十佳集体、十佳团队、十佳老员工、十佳英才、十佳员工干部的名额:学院可推荐1个候选人(候选集体),且应获得过校级标兵及以上荣誉奖励或本次校级标兵推选。
3.民族团结进步先进个人、民族团结进步先进集体的名额:学院可推荐1个候选人和1个候选集体。
4.十佳集体、十佳团队与先进班集体(标兵)互为独立奖项,先进班集体(标兵)仅可申报班集体。十佳集体、十佳团队可申报类型包括班集体、党团支部、员工团队、科研团队等。党团支部(非按照班级单位进行管理)、员工团队、科研团队等不可申报先进班集体(标兵)。
5.普通奖项与标兵奖项互相不可兼得(比如优秀员工与优秀员工标兵不可兼得;优秀员工与优秀员工干部不可兼得),其余奖项均为相互独立,可以兼得。
四、专兼职员工工作者类奖项名额
优秀思想政治工作者名额3个。
思想政治工作先进集体名额2个。
优秀思想政治工作者标兵推荐名额1个。
疫情防控专项先进个人推荐名额1个。
员工思想政治工作特别贡献奖由学校思想政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的师生思想政治工作组提名,由领导小组最终评审后确定。
注:
若后续学校评审中标兵竞选成功,则递补1位优秀思想政治工作者。
五、奖项评选基本条件
各类奖项评选基本条件见附件1。
六、评选办法
1.优秀员工、优秀员工干部、先进班集体由各年级内部进行评审,学院复审、公示后报学校审核确定。
2.优秀员工标兵、优秀员工干部标兵、先进班集体标兵将由学院组织联评确定。候选者进行3分钟先进事迹介绍,评委以投票方式进行评选,按照票数由高到低排序确定获奖集体和个人。
3.十佳老员工、十佳英才、十佳员工干部、十佳集体、十佳团队、民族团结进步先进个人和集体由员工(集体)报名、学院推荐后,学校评审确定。
4.优秀思想政治工作者、优秀思想政治工作者标兵推荐人选、疫情防控专项先进个人推荐人选由符合条件的老师自主报名,经学院评审后确定。
七、评审时间安排
10月6日—10月10日,员工需登陆学工系统(xg.hit.edu.cn)完成荣誉称号申请,申报民族团结进步先进个人与集体奖项的同学需下载附件2进行填写并发送至邮箱;教师申报奖项需下载附件3填写对应奖项申报材料,并发送至邮箱;
10月10日—10月14日,学院组织评审,网上审核、审批,进行候选名单汇总、报送、公示;
10月15日—10月21日,学校组织十佳老员工、十佳英才、十佳员工干部、十佳集体、十佳团队、优秀思想政治工作者标兵及荣誉奖项评审;
10月22日—10月31日,学校审核报送材料;学校整理、核实获奖候选名单;进行网上公示;
12月前,学校开展表彰活动。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邱老师
联系方式:0451-86413208
材料接受邮箱:qiu_yi@hit.edu.cn(邮件命名为“奖项-姓名”)
关于员工工作办公室
2022年10月6日
附件1:关于2021-2022年度员工思想政治工作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奖项评比基本条件.docx